关于发放2016年教师节书报费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庆祝第32个教师节,经学校研究决定,给我校教职工发放教师节书报费,发放标准为:有初级以上职务(包括: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 )或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按600元/人,其它人员按350元/人,在2016年9月份职工工资中一次性发放。后勤产业集团、南昌校区、应用科学学院可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