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
各学院(校区)、各单位: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临近结束,寒假即将开始。为做好本学期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安排
(一)校本部学生、南昌校区学生、研究生29天
1月14日(周六,腊月十七)至2月11日(周六,元宵节)放假,2月12日(周日,正月十六)报到注册,2月13日(周一,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二)应科院学生36天
1月7日(周六,腊月初十)至2月11日(周六,元宵节)放假,2月12日(周日,正月十六)报到注册,2月13日(周一,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二、教师放假安排
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在完成本学期教学、实验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寒假时间。
三、机关人员放假安排
1月14日、15日正常上班,从1月16日(周一,腊月十九)至2月11日(周六,元宵节)放假,2月12日(周日,正月十六)正式上班。寒假期间,各单位(部门)均应安排人员按《关于学生放假期间机关作息时间适当调整的通知》进行值班,处理有关事务。各单位值班安排表请于1月13日(周五)前通过OA邮箱发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收文人员”和“保卫处收文人员”。
各单位(校区)在放假前应组织师生开展寒假的安全教育,并切实做好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具体事项,请校本部和各校区保卫部门专门研究布置落实。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