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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医保办理相关资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1-1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退休职工领取“医保证草稿单”和提交“慢性病申请表”、“医保异地安置申请表”以及2017年度医药费报销截止日期的通知

全体退休职工:

201811日起全体在职和退休职工都将进入赣州市“医保”,本校的公费医疗也将同时取消;根据学校“医保参保工作小组”的工作部署,现将退休职工办理“医保参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即日起至本月24日下午止为全体退休职工填写“医保证”草稿单的时间段(25日、26日本处聘请学生代填写正式的“医保证”),请全体退休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离退休工作处二楼办公室领取“医保证草稿单”且按要求填写好并附上照片。可以代领代报但是必须准确无误且有照片,外地退休职工可以委托他人代填代报也可以从本处的网站下载“医保证草稿单”填好与照片(不要贴在草稿单上)邮寄至本处(本处收集申请表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本月24日)。

2、需要申请“慢性病认定”的退休职工,须仔细阅读对应“慢性病”的所需资料(相关文件张贴在老年人活动中心一楼门廊也可自行到打印室自费打印文件(“东苑印务”有复印稿),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可到本处领取三份申请表,资料齐全后在今年124日之前交到本处二楼办公室(本处将会提供一个专用档案袋)。

3、需要“医保异地安置”的退休职工,请到本处网站下载相关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填写、盖章及提供照片,所需资料齐全且盖好公章后于今年124日之前交到本处二楼办公室。

4目前在住院及新住院并预计将连续住院至20181月的人员,请在1231日办理一次出院手续,并在201811日重新办理医保住院登记手续,其在1231日前(含31日)产生的住院费用按老办法报销。因财务年终结算,2017年发生的医药费请务必在20171225日前办理报销手续。

以上各项申请务必按时上交,尤其是“医保证草稿单”及照片,逾期未送达的将影响个人进入医保的时间,且今后需退休职工自己去医保局办理相关手续,2017年度的医药费务必在1225日前办理报销手续。请全体退休职工务必高度重视并转告在外地的老同事、老邻居、老领导、老朋友按时提交相关资料,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处

20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