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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9-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区),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教师信息的通知》(赣教师函[2018]75号)及《关于给予优秀教师在省内主要景区免门票优惠政策的通知》(赣旅办发[2018]58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优秀教师,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部委加盖公章颁发证书的荣誉,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加盖公章颁发证书的荣誉;省直某一家单位颁发的证书不在统计报送范围。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的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教师所获荣誉证书扫描件(以江西理工大学+教师姓名命名),于9月13日(本周四)前发送至人事处杨慧娟新OA邮箱。

三、其它说明

1.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通知并统一汇总。

2.同一教师有多个荣誉者,选择一项荣誉即可。

   3.请拟申报的教师尽快提交材料,以便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上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