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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8年1月工资福利调整的温馨提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1-22  [来源]:  [浏览次数]:

全体离退休教职员工:

为了创建美丽和谐校园,增加教职工幸福指数,稳步推进学校医保制度改革,确保教职工实际收入不降低,按照“迈小步、不停步”的原则。学校从2018年1月起对工资福利等做如下调整:

1、一次性发放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的烤火费300元整。

2.按组织人事部门审定的出生年月调整部分离退休人员的长寿津贴档次。

3.基本医疗:单位缴纳12.5%,个人缴纳2%(退休人员不缴纳);大病医疗:单位缴纳10元,个人缴纳6元(在职和退休人员均需缴纳)。以上缴纳中在职人员基数的7.2%转入个人医保账户,退休人员基数的7.8%转入个人医保账户。

4、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调整2018年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12.58元调整为13.81元。

20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