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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职工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9-12-16 [来源]: [浏览次数]:
通 知
为了方便离退休职工报销医药费,减少排队等候的时间,今后每周三上午为学校离退休职工报销医药费的时间,周三下午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和学生报销医药费的时间。鉴于医药费报销实行微机管理系统,无法搬移,报账地点仍设在校医院。敬请各方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处
2009年12月15日